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在杭州市上城区
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2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
王世杰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陈奕女士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沈 海鸥先生、罗英武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经全体出席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陈奕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6-010)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独立董事覃予女士、罗英武先生、沈海鸥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
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以及 2026 年度的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年产反光材料 2,400 万平方米、反光服饰 300 万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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