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9 20:55:06 股吧网页版
邵阳液压: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凌俊、邓红新等3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承航锐”、“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标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锻铸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各类锻造件、铸造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航空、航天、船舶
等多个下游行业。标的公司注重锻铸件理论研究与工艺开发,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产品创新,先后助力国内龙头企业顺利完成多项对于国家战略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项目,包括助力完成国产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国产GT-25000船用燃气轮机、华龙一号汽轮机组、G50发电用燃气轮机、某型号火控雷达系统等重大项目核心锻铸件开发任务。通过该等重大项目的成功实施,标的公司得到客户认可,助力多种高端装备实现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打破国外垄断,实现了国产化。标的公司科技转化成果丰富,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31项,体现了较强的创新特征。同时,标的公司还参与起草国家标准三项,牵头起草团体标准四项,对推进行业技术进步、提高国产锻铸件的影响力与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标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自主研发创新体系,符合创业板板块定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归属于“C33 金属制品业”。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限制类或者淘汰类行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

综上,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处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范围内,且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原则上不支持上市的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为20.8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和《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特此说明。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