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所有重大的交易和事项,以正确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按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授权进行;
5、避免或降低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6、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活动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情况
本报告的评价范围为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人力资源、筹资管理、资金营运、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管理、研发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募集资金管理。
(一)内部环境
1、组织结构与法人治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理层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和经营管理权,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的分工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形成了“三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互相监督、互相制衡的体制。
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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