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小琦(离任)
本人唐小琦,作为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唐小琦,195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制造自动化专业博士。
退休前系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17 年受聘邵阳市人民政府科技经济顾问。2020 年 1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邵阳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院长。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5 月,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 2025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期间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唐小琦 2 2 0 0 1 否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2 2 1 1 3 3 0 0
1、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聘任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同时,主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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