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严牌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 人。上年度末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经审计(2025 年度)的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2024 年度共承办 205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共计 16,963 万元。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7 家。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1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与中汇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汇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财务报表中重大方面的编制情况、资金占用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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