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2
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宝龙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
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胜智能”)与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集团”)签署的《停车场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基于“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续项目的合作进程将另行签订停车场租赁合同,具体实施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署的《停车场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实际产生的交易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一、合同签署概述
近日,公司与宝龙集团签署《停车场战略合作协议》。宝龙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商业停车场经营权/所有权,为了有效管理停车泊位,提高停车服务与管理水平,需与专业运营公司合作开展停车场运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停车及新能源车充电运营管理一体化停车解决方案运营商,可承接商业停车场进行系统化运营。本协议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后续将根据合作进程另行签订停车场租赁合同,具体实施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签署的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50074354L
3、注册资本:418,356.2245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晏智敏
5、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 1855 号第 1 幢 4 层 02 室
6、主营业务:受母公司委托,为母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或关联企业提供投资经营决策、市场营销服务、资金运作与财务管理、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承接母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7、宝龙集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与宝龙集团签署的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停车场业务签约主体为双方关联公司或指定授权公司,且届时会采用通过第三方公司进行担保等防范方式,公司认为其失信情形不会对本次合作的正常履行产生实质影响。
8、宝龙集团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公司与宝龙集团最近三年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甲方或其关联公司负责提供停车场经营权及该停车场基础物业管理,乙
收取停车费。甲方及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保留对乙方收费数据的查询、稽核权。
2、如停车场管理系统和设备需更换,可由乙方负责投入相应的设备和系统(含管理系统、设备及机器人等智能化设备),并负责与宝龙悠悠小程序、SAP财务系统端口对接。
(三)合作形式及期限
1、双方停车场总合作金额计划贰亿元,本协议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作意向金 1000 万元,该合作意向金在双方签订停车场正式租赁合同自动转化为租金的一部分,直至全部转化完毕。
2、本协议合作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止,双方有
意继续保持合作意向的,可于合作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完成续签。
(四)合作期内,根据双方友好协商,在不影响甲方及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据运营管理需要在双方全国范围内合作的商业停车场、购物中心、写字楼内布置巡检、安防、清扫、导引等具身智能机器人设备,相关具身智能机器人投放运营计划以双方后续另行协商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五)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如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在符合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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