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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25 19:24:44 股吧网页版
百胜智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5


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龚卫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胜智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副董事长龚卫宁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335,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0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卫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81,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7076%。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副董事长龚卫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龚卫宁 副董事长 24,381,334 13.7076%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335,999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778,6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557,33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时间:自本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3 月 19 日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减持的期间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龚卫宁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上述股份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或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的规定,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6、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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