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时刻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态势,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就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薛莲,女,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1999 年 1 月-2000 年 6 月,上海柏力电子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00
年 6 月-2003 年 5 月,清华大学 A 管理模式中心,担任法律课题组长;2003 年 6
月至今,历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公司 2025 年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审议的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3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事 现场 通讯 亲自 委托 缺席 列席股东
事姓名 会会议次数 参会 参会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薛莲 3 3 0 3 0 0 2
202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管理层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相关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会,实际出席股东会 2 次,积极倾听股
东所提出的各类意见与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
(1)提名委员会工作
履职期内,提名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经认真审阅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学历及职称等资料,认为其推荐、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候选人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及职业素养均满足任职要求,具备履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工作
履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协作,统筹并指导内部审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持续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针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与有效性提出专业意见及改进建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工作中,认真听取管理层
关于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全面掌握公司财务状况与核心经营情况;主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审慎核查。经严格审核,确认公司财务报表编制依据准确合规、披露数据真实完整,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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