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康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查阅亚康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查阅中介机构报告;现场检查内部控制的运行和实施等途径,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亚康股份的内部控制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亚康石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倚康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杭州亚康万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亚康万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亚康万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亚康万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南亚康万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甘肃亚康万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ONGSHENG HIGH TECHHONGKONG(融盛高科香港有限公司)、ASIACOM AMERICAS INC.(美国亚康有限公司)、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新加坡科技有限公司)、CAMiWell Inc.(加拿大凯威有限公司)、RONGSHENG HIGH TECHMALAYSIA SDN.BHD.(融盛高科马来西亚公司)、YAKANG TECHNOLOGY IRELAND LIMITED(亚康科技爱尔兰公司)、亚康万玮信息技术(南通)有限公司、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西安)有限公司、亚康万玮信息技术(重庆)有限公司、北京亚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亚康万玮信息技术(张家口)有限公司、北京亚康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亚康万玮信息技术(怀来)有限公司共23家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及薪酬管理、发展战略、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对子公司的控制、安全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融资事项等。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结合业务实际,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公司重点关注的领域如下: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制定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主要决策机构,与经理层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根据新《公司法》的要求,公司优化完善治理架构,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监督职权。进一步明晰股东会、董事会权责边界,细化议事规则与工作流程,持续健全内控治理体系,确保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强化公司治理能力与整体治理效能。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忠实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正确决策。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要求。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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