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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22:34 股吧网页版
亚康股份: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5 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
分 46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议,认为大信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亦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由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2024 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2026 年 1 月,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于注册会计师进场开展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前,与其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专项沟通。双方围绕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审计策略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充分交流。审计委员会委员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团队切实发挥专业胜任能力,严格规范执行各项审计程序,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2、2026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4 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会计师关于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影响分析,详细问询了相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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