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2:32:59 股吧网页版
鸿富瀚: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拟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回
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9,66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53,796,3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若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
发生变动,依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业绩稳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464,023.0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3,734,940.43 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6,845,553.78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6,845,553.78元。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度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9,66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6.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53,796,30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25,864,200
股,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4.2025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 53,796,300.00 元(含税),占本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02%。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3,796,300.00 72,000,000.00 81,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1,464,023.0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