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含外籍员工)。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与归属数量。
2、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 “考
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公司及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度营业收入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度 增长率不低于 50%;
(2)以 2025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度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度营业收入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度 增长率不低于 100%;
(2)以 2025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度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各期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上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公司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归属。具体归属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等级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可归属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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