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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9 19:22:03 股吧网页版
可孚医疗: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爱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0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爱明,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湖南省皮革集团公司助理会计师,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大学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兼任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威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
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大)
事姓名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刘爱明 8 3 5 0 0 否 4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H 股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按规定参加并审议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裁工作报告、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事项,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会议,对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与其他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讨论并审议了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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