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且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与线上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安永华明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安永华明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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