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8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86.60 元/股(含)。
(4)拟回购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数量为 1,154,734 股至 2,309,4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至 1.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拟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的减持计划;若
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公司优秀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
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6.6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资金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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