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5:54:21 股吧网页版
可孚医疗: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5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0.9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4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24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 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6. 2025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8. 2025年8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9.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10. 2026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
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98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