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国庆—已离任)
本人段国庆,作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委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段国庆,复旦大学法律硕士。曾任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9年5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及2次股东会,本人于2025年5月2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了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本报告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人出席的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了如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绩效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并根据公司各个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工作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职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关注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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