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子豪)
本人作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苏子豪,199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2019年至2023年任教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教于苏州大学商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4年5月起至今任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起任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对2025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会和1次临时股东会,本人于2025年5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均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
2025年度,本人秉着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工作精神,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性意见,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在2025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针对性地探讨和交流相关问题,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及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邮件等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上述出席会议、实地考察以及参加培训、审阅各类材料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0个工作日。
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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