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思雯)
本人钱思雯,作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委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钱思雯,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常熟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2012年10月至2019年8月历任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任苏州工学院校聘副教授;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任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江苏益友天元(常熟)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2年7月至今任苏州工学院副教授。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会和1次临时股东会,本人于2025年5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在董
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在2025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开展工作。同时,积极响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新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参与公司会议方面,本人积极投入,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深入沟通,及时且全面地掌握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及财务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也会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人还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设性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在现场工作过程中,本人深入公司办公场所、生产基地等,与外部审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主要项目负责人交流,也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员工、主要客户、股东等进行沟通交流。通过这些现场工作,本人对公司的运营情况有了更为直观和深入的了解,为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提出合理建议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上述出席会议、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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