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2 18:19:20 股吧网页版
拓新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0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杨西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1 人,为咸生林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对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西宁、杨邵华回避
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5,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
议或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平、对等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 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2 月 2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
使 用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2 月 2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及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推动薪酬管理向合理化、透明化、精准化方向优化,保障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合规性,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