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 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本公司及子公司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畅通实业有限公司、新乡高新区希
诺商贸有限公司、河南鼎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乡精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核苷
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新乡市核苷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拓新药业(海南)有限公司、新
乡华康制药有限公司、拓新药业医学检验(河南)有限公司、河南新延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拓新药业(内蒙古)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本次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具体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结构
1、控制环境
管理层本着规范运作、科学管理的基本思想,逐步实现了企业管理从传统模式向现代企
业制度的过渡,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营造了良好的控制环境和工作氛围,公司主要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 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本公司高度重视重视诚信体系与职业道德建设,将诚信守法、廉洁自律、客观公正、
勤勉尽责作为基本行为准则,贯穿于经营管理全过程。公司通过制度宣导、岗前培训、
廉洁教育等方式,持续沟通与落实诚信守法、廉洁自律的道德价值观念,将职业道德要
求融入岗位职责与绩效考核,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营造合规、诚信、廉洁的内控文化
氛围。
(2) 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本公司高度重视员工专业胜任能力,明确各岗位任职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技能提升与考核评价,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素质与履职能力,保障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3) 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体见下述组织结构图)和议事规则,管理层健全完整,明确了各自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份公司自主独立经营,与控股股东做到了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五个方面的独立。
股东会、董事会的职责明确具体,在内部控制决策、管理、执行、监督各层面进行了有效的分工,相互制衡,切实发挥相关机构的职能作用,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保障和工作机制保障。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力,依法行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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