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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9 15:34:43 股吧网页版
华润材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宝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0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6年2月25日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郭宝华,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高分子专业硕士。于1993年至1996年在清华大学任讲师,1996年至2004年在清华大学任副教授、实验室主任,1997年至1998年在香港科技大学做访问学者,
2001年至2002年在美国新泽西理工学院做访问学者,2004年 至2013年在清华大学任教授、化工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 2013年至2018年在清华大学任高分子实验室主任、高分子研 究所副所长,2018年至2022年5月在清华大学任高分子实验 室主任、高分子研究所所长,2022年5月至今在清华大学任高 分子实验室主任。2020年2月至2026年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兼任北京百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庆和兴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穗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宏 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等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郭宝华 9 1 8 0 0 4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1次年 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出席会议,未有无 故缺席情况发生,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在审议提 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 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
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2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许洪波、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李小俊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征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2次。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产品研究方向、市场开拓重点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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