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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9 15:35:04 股吧网页版
华润材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仁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0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傅仁辉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2009年至2013年在荷兰伊拉斯姆斯大学会计系任助理教授,2013年至2014年在美国普度大学任会计学领域助理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自2023年4月起担任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海汉
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术锐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傅仁辉 9 1 8 0 0 4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1次年 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出席会议,未有无 故缺席情况发生,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在审议提 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 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 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为 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召开了9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9次。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
理、年度审计与内部控制等情况,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定期审阅定期报告,并审查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促进公司内控内审体系建设,充分、有效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与指导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3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及奖金激励分配方案、公司管理团队2024年度绩效年薪核发方案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实际出席会议4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与关键管理人员、年审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
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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