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6-020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
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鉴于《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均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合计 5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528,1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038%)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此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同时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就此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4)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公告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88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华润材料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并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此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6)2023 年 4 月 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朱利民作为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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