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8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具体方案为:以总股本 527,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每 10 股分配现金 0.12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6,327,360.0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 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7,2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10 股派 0.10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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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36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除权除息后,公司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由 10.91 元/股调整为 10.9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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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1 栋1101
咨询联系人:付金鹏
咨询电话:0755-86729876
传真电话:0755-839493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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