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在会议上就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汪选明,独立董事张贵清、游剑、祝锡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就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回顾了公司2025年度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并就2026年董事会发展提出了新的规划和目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冯凤琴女士、肖连生先生、金浪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冯凤琴)》《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肖连生)》《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金浪)》及《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沈建华先生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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