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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30 20:13:04 股吧网页版
华兰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1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草案,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研究和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

(三)审核需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战略
与投资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决策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相关议
案,并将需要董事会决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委员,在紧急情况下,在保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的前提下,召开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时间的限制。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十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
会议可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董事会秘
书、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在征得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可以
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
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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