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离任-徐作骏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作骏,曾任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因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离任,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任职期间(指“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同)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作骏先生,男,197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中级)。2003 年 12 月至今,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阴分所负责人;2003 年 12 月至今,任江阴骏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 1月至今,任江阴骏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应当出席 5 次董
事会,实际出席 5 次董事会(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前审阅各项议案的会议资料,会中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 1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 次),本人应当出席 3 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发表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
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与了 1 次会
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参与了 2 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参与
了 2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意见
2025 年 4 月 16 日 审议《关于<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 回避表决
案>的议案》
会议时间 提名委员会议案 意见
2025 年 4 月 16 日 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2025 年 5 月 28 日 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同意
议案》
会议时间 审计委员会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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