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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0:05:26 股吧网页版
华兰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绪超先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侯绪超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侯绪超,作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侯绪超先生,男,中国国籍,1982 年 8 月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 Frost & Sullivan Singapore Limited 亚太区医
疗行业分析师;2006 年 3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咨询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医疗部门负责人;2014 年 8 月至今,任灼识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25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董事会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5 次董事会,本人应当出席 15 次董事会,实际
出席了 15 次董事会(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独立、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形。

2、股东会(股东大会)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股东会(包括年度股东会会议 1 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 6 次),本人应当出席 7 次股东会,实际出席了 7 次股东会,并在事前
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发表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共参与了 4 次会议;作为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参与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案 意见

2025 年 1 月 12 日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韩国孙公司的议案》 同意

2025 年 3 月 19 日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药 同意
用铝盖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2025 年 4 月 16 日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 同意
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设立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药专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时间 提名委员会议案 意见

2025 年 4 月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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