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5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6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等方面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ESG与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不少于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投资评审小组、ESG 工作小组。
投资评审小组及 ESG 工作小组均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八条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 ESG 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 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六)审议 ESG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等;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对于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由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十一条 对于公司 ESG 方面,由 ESG 工作小组负责做好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
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拟定公司 ESG 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实施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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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ESG 报告等文件的初稿并报 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审核。
ESG 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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