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实现,公司层面无法归属,因此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合计 366,230 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处理。
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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