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会林)
本人李会林作为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在 2025 年度勤勉尽责。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李会林,女,195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化学专业。1982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历
任化学药品室主任、技术专家、院长助理。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2 月 7 日任公
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本 人已进行了年度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任职期
间召开及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议情况
召开董事 应出席 亲 自 出 委 托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 出 席 股
出 席 未亲自参加董 股东 东 会 次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会次 数
数
1 1 1 0 0 否 1 1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都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建言献策,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召集并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参加审计委
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围绕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充分交流,持续关注审计开展情况,监督审计工作独立、规范、有序进行,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公允。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至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勤勉履职:通过资料审阅、参会沟通、现场考察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财务、内控、信息披露等运行情况,结合专委会职责重点调研公司内控管理、换届筹备等事项;按时出席三会及专委会会议,对内控、决议执行等重点事项开展核查,针对董事监事候选人资质核验等事项核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换届离任前已完成全部工作交接,履职期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积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