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三鸣)
本人李三鸣作为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在 2025 年度勤勉尽责。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李三鸣,男,1957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药物专业,教授。2015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就职于沈阳药科大学,任教
授。2025 年 2 月 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已进行了年度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任职期
间召开及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议情况
召开董事 应出席 亲 自 出 委 托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 开 出席股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 席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股 东 东会次
次数 事会会议 会 次 数
数
8 8 8 0 0 否 3 3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
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都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建言献策,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
2025 年度,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1 次。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视频或电话听取汇报及现场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聘任会计师等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和核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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