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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1 22:58:49 股吧网页版
金埔园林: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埔园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金埔园林部分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司法扣划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例行查账时,发
现 2025 年 6 月 26 日 23 时 10 分,公司存放于中信银行南京建邺支行募集资金
账户(账号:8110501013602267653)的募集资金 2,517,931.25 元被淅川县人民法院扣划至淅川县人民法院账户(账号:6228400977203790767)。截至 2025 年 6月 26 日,该账户余额为 23,015,172.80 元,不包括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二、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的原因

公司于2017年7月与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淅川县住建局”)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承接淅川县北区灌河东岸景观绿化工程西侧一期工程、淅川县北区灌河东岸景观绿化工程东侧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涉案项目”)。后公司与供应商淅川县丹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淅川丹东”)签订《土石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公司将该土方施工分包给淅川丹东,以上合同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结算,公司陆续支付淅川丹东工程款 140 万元,仍欠下 249.0625 万元未
付;同时,经最终结算审计,上述项目业主方淅川县住建局尚欠金埔园林工程款

共计 1,449.6625 万元。2024 年 11 月,淅川丹东向淅川县人民法院起诉金埔园林、
淅川住建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号(2025)豫 1326 民初 405 号,要求支付工程款。

2025 年 1 月,法院组织调解,被告金埔园林自愿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前支
付原告淅川丹东工程款 249.0625 万元;被告淅川县住建局自愿在欠付被告金埔园林工程价款范围内对上述工程款承担付款责任。调解协议签订后,公司多次派遣员工与淅川县住建局沟通,要求其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但淅川县住建局一直未按照约定履行。

2025 年 3 月,淅川丹东对淅川县住建局和金埔园林申请强制执行。2025 年
6 月 26 日淅川县法院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扣划,银行亦未及时告知公司。在公司募集资金被划转后,公司就该事项与法院沟通,向其说明该账户资金属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仅能用于募投项目,涉案项目不在募投项目范围内,擅自使用将侵害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同时,公司也要求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加强对账户的管理,要求在募集资金发生异常变动时及时通知公司。
三、本次法院扣划部分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法院从募集资金账户扣划募集资金事宜,在获知该事项后的第一时间进行了积极解决,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全额补足法院扣划的款项,切实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及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就上述扣划事宜、扣划程序等异议事项与法院保持沟通,积极妥善处理该事项,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本次司法扣划金额较小,且公司已经使用自有资金全额补足了扣划金额,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3、经自查,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状态正常,募集资金可正常使用。本次司法扣划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不是公司日常经营主要账户,上述扣划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依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及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知悉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事宜后,积极与公司信息披露及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查阅了法院相关文件、募集资金账户资料、募集资金划款回单及自有资金划款回单等,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划扣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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