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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6 16:33:00 股吧网页版
金埔园林: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5-142
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正式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2,655.70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尚未正式开庭,目前暂时无法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收到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2025)苏 0804 民初 11165 号】,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兴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被告二:淮安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被告三:淮安市淮阴区徐溜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四: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民政府

诉讼机构: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江苏省淮安市承德北路 612 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理由

2019 年 9 月 12 日,原告、被告一签订《徐溜镇涵洞村特色田园乡村(农民
集中居住区及配套)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下称“主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位于淮安市淮阴区的徐溜镇涵洞村特色田园乡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及配套)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下称“项目”),后双方补充签署《徐溜镇涵洞村特色田园乡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及配套)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补充协议》。被告一与原告、被告二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之补充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约定由被告二就主合同中被告一应向原告支付的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等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原告按被告一要求履行合同义务,项目已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完成竣工验收
及移交,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经原告、被告一及审计单位共同确认,案涉工程结算审定价为 31,008,231.67 元。根据案涉合同约定,项目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进入支付期,被告应分三次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分别为 50%、30%、20%,第一次工程款支付完毕次日开始计算利息,计息基数为未支付工程款金额,利率按年化 6%计算。

截至目前,被告一累计仅支付工程款 8,800,000.00 元,尚欠工程款22,208,231.67 元未支付。被告一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有权向被告一主张权利,要求其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并要求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三作为被告一的全资股东,认缴出资金额 20,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出
资期限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实缴出资 50 万元,到期未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应
对被告一债务承担责任。被告三的全资股东原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农村经济服务站(简称徐溜镇服务站)认缴出资金额 5,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期限至 2019年 3 月 30 日,到期未履行出资义务,徐溜镇服务站应对被告三债务承担责任,但因徐溜镇服务站已经被告四决定注销,且该站系被告四镇属事业单位,因此应由被告四对被告三债务承担责任。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22,208,231.67 元及逾期利息(截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逾期利息金额为 4,348,733.99 元,2025 年 10 月 20 日后的逾期利息
以欠付工程款 22,208,231.67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6%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判令原告对位于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涵洞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及配套建设工程折价、拍卖的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判令被告三在对被告一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被告一欠付原告的第一项诉请所列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6.判令被告四对原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农村经济服务站因上述第四、五项诉讼请求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7.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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