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12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宜森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45,067,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97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4,723,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4.78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34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2,195,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50,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34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10%。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荣荣律师、齐凯兵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45,02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2%;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6%;弃权 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98%;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6%;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5%。
2.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朱宽亮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44,73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表决情况:同意 1,860,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538%。
2.02 选举杜骁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44,733,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表决情况:同意 1,860,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5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荣荣律师、齐凯兵律师
3.《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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