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5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择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12,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55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及 2025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
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
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5 月 6 日、2025 年 6 月 3 日和 2025 年 7 月 1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及回购进展的公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5-042、2025-070、2025-073 和 2025-08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11日、2025年4月8日和2025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及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5-043 和 2025-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000,00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38%(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14,158,291 股),最高成交价为 52.6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7.74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24,975,167.82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
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7 月 4 日。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回购
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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