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雅创电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证券监管相关规定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自我评价。
董事会声明:
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建立了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及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能够有效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健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于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88.96%,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7.77%。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1、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环境是企业内部实施的基础,往往影响着企业内部控制在执行和落实过程中整个经济目标的实现。控制环境包括治理职能和管理职能,以及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措施。控制环境设定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基调,影响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态度。
(1)组织架构
① 治理结构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层为核心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相互分离、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股东会: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审议批准公司经营方针、利润分配方案、选举董事等职权。
董事会: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经营管理等。
总经理层:公司执行机构,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② 组织机构
公司已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地设置了内部职能机构和岗位,并通过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流程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的形式,对各机构及岗位的职责权限加以明确。
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③ 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完善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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