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鹏—届满离任)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卢鹏,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会理事、上海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9月8日起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各次会议,并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上述会议,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会议的各
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汇总表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独立
意见
2025 年4 月 19 第二届独董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 年度日常关
日 2025 年第一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次专门会议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 年6 月 20 第二届独董
日 2025 年第二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次专门会议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均同意以下议案,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次数 交流讨论事项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委员会 3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 2025 年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