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众)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众,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
年 9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抚顺市工商局法制处科员;1993 年 3 月至 1997 年 1 月,
任抚顺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 年 1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抚顺市必达律师事
务所主任;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上海市广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 9
月至2023年8月任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2023
年 12 月任浙江美尔凯特智能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商客通尚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2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京都
(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 8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今担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今担任上海西艾
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各次会议,并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
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
导作用,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未召开股东会。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会议的各
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汇总表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2025 年 9 月 26 第三届独董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日 2025 年第一 方案的议案》 同意
次专门会议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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