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雅创电子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因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结算过程中涉及外币收付汇,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的采购款项,锁定采购成本,公司挑选与主营业务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将会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
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日元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
(六)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及授权
202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
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的采购款项,锁定采购成本。上述交易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6、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