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2 日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致同审字(2025)第 11A014207
注册会计师姓名 盖大江、郝玉杰
审计报告正文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风光股份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风光股份
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
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截止性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6、附注五-34。
1、事项描述 2024 年度风光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003,563,438.58 元。对于一般销售模式,风光股份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协议或订单组织生产,将商品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至购货方指定地点并由购货方签收确认后,或向海关办理
货物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对于寄售销售模式,风光股份公司在购货方签收确认后,公
司仍保留对货物的继续管理权,待购货方根据其需求实际领用并通知结算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由于收入是风光股份公
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时点会涉及管理层判断,可能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存在风光股份公司管理层为了
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重大错报固有风险。为此我们将销售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截止性确定为关键审计
事项。
2、审计应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对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截止性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及评价风光股份公司与商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了解危化品行业惯例及对风光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访谈,对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和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估,进而评估风光股份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
(3)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针对一般销售模式,检查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发货单、验收单、出口报关单等,并和账面记录进行核对;针对寄售销售模式,检查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发货单、验收单和结算
单等,并和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4)对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复核收入的合理性;对比历史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变动情况,判断收入金额是否有异常波动的情况。
(5)采用积极式函证方式对重大、新增客户和关联方销售的业务执行交易函证,以证实交易发生情况;对大客户进行背景了解,检查是否存在未识别出的关联交易。
(6)执行销售截止测试,将临近期末及期后发生的大额交易或异常交易与原始凭证相核对;抽样检查临近各资产负债表日执行的重要销售订单,检查是否存在异常的定价、结算、发货、退货、换货或验收条款。
(7)检查期后一定时间的总账和明细账,以发现是否存在改变或撤销销售订单、销售收入冲回或大额销售退回的情况。(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1、附注五-4。
1、事项描述 2024 年 12 月 31 日风光股份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 319,719,401.40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3.22%,
坏账准备金额为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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