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00。网络
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更换新的<公司章程>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
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
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来信请寄: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江家房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15005(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0417-3908517。
2、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
00
3、登记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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