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301101 证券简称:明月镜片 公告编号:2025-015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明月镜片”) 控股股东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实际控制人谢公 晚先生、谢公兴先生、曾少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丹阳志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曾哲先生、持股 5% 以上股东上海诺伟其定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诺伟其定位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伟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合计持有公司 126,849,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63.1930%)的控股股东上海实业、实际控制人谢公晚先生、谢公兴先生、曾少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丹阳志明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989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
2、持有公司 3,274,5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6313%)的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哲先生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4.4312%),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3985%。
3、持有公司 12,667,564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6.1307%)的股东诺伟其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的 1.494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实业、实际控制人谢公晚先生、谢公兴先 生、曾少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丹阳志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曾哲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诺伟其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占剔除公司回购
姓名 职务 股东身份 (股) 专用账户后的总 股份来源
股本的比例
上海实业 - 控股股东 111,004,500 55.2997%
谢公晚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 4,933,500 2.4577%
谢公兴 董事、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 4,933,500 2.4577%
公司首次
曾少华 - 实际控制人 2,467,500 1.2292% 公开发行
实际控制人的 前取得的
丹阳志明 - 一致行动人 3,510,000 1.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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