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镜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方证券对明月镜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3 号)同意注册,明月镜片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8.5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3,783,114.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2,923,877.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3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高端树脂镜片扩产项目 32,367.69 30,042.80
2 常规树脂镜片扩产及技术升级项目 14,968.48 14,086.4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10.47 6,210.47
4 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6,456.34 6,456.34
合计 60,002.98 56,796.0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截至 10 月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41,763.53 万元(含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产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6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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