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苏勇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现将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苏勇先生,195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
位。1971 年 9 月至 1979 年 8 月担任上海电力建设公司职工。1986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就职于复旦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1 次董事会。
会议期间,本着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充分讨论,
严格核查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责,切实保障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没有出现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股东会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两次未出 席次数
席
1 1 0 0 0 否 不适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亲自召集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并参与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任职期间严格依规履职,认真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相关议案,涵盖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关键管理岗位人选。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能力、诚信记录及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审慎核查与综合评估,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与治理结构要求,对选人标准、提名程序及任职合规性提出专业意见,确保提名过程规范、候选人具备相应履职能力,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助力公司搭建专业高效、结构合理的管理团队,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履职,密切关注行业发展
趋势与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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