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1101 证券简称:明月镜片 公告编号:2026-003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922,622.65 元,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02,482,910.9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48,291.10 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2,234,619.8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82,068,569.45 元,减去 2025 年对
股东的利润分配 100,366,309.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 463,936,880.30 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01,512,100 股,公司
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779,482 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00,732,618 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0,366,30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025 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 0 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00,366,309 元。因此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00,366,309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2.02%。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分红的规定,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0,366,309.00 100,366,309.00 60,219,785.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92,922,622.65 176,785,928.28 157,543,021.14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5,662,469.86 34,988,497.55 27,999,922.76
营业收入(元) 827,500,710.28 770,297,786.61 748,743,207.8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42,195,478.64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63,936,880.30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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