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镜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审核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3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8.5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6.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3,783,114.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923,877.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3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历次调整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837.08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42,534.50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资金额 日已投入金额
1、高端树脂镜片扩产项目 32,367.69 30,042.80 5,350.99
2、常规树脂镜片扩产及技术升级 14,968.48 14,086.43 8,488.52
项目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10.47 6,210.47 4,357.96
4、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 6,456.34 6,456.34 1,639.61
项目
合计 60,002.98 56,796.04 19,837.08
(二)历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明月光学眼镜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同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明月光学调整为公司,相关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对“高端树脂镜片扩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将“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将“常规树脂镜片扩产及技术升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概况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市场发展及原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启动了行业首创的明月眼健康产业园项目。新项目坐落于镇江市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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