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9:06:29 股吧网页版
兆讯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兆讯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5 年末,中喜拥有合伙人 102 名、注册会计师 431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39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24 名。

(3)业务信息

2025 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 42 家,挂牌公司客户 208 家,实现收入总额
44,911.6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8,384.9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577.80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代码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15 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C29 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审计人员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兆讯传媒的规模,组成了 8 名成员的审计小组,由王会栓任项目合伙人,贾志博为项目经理。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对审计人员遵守独立性的情况进行了内部核查,所有审计人员均保持了独立性,无影响审计工作开展的情况。

(二)审计时间安排

2026 年 3 月初与兆讯传媒管理层沟通了初步审计计划,于 2026 年 3 月 9
日正式进场审计,根据获取的相关信息,制订了详尽的审计计划。

(三)审计进展

审计小组在公司的大力配合下,按照审计计划顺利地开展审计工作,2026
年 4 月 8 日形成了报告初稿;2026 年 4 月 17 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审计进展
情况,就初步审定数据、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向委员做了介绍。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
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采取线上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审工作安排、初步审定数据、年审工作重大事项、审计进展、审计阶段性结果、总体审计结论等问题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