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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6:14:07 股吧网页版
何氏眼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46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 5 天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书面文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
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何向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认以 2025 年 12 月 5 日作为
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授予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星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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